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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时间:2022-12-24 18:10:25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22年1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推选“一个自治区级、两个市级、三个县级”作为试点单位,带头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12月14日上午,自治区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乌鲁木齐市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试点验收会议,组织6家单位观摩自治区执法局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成果,总结交流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并按照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逐项考核打分。自治区执法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叶尔肯·托呼达尔汗同志就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自治区执法局、乌鲁木齐市执法支队、克拉玛依市执法支队、高新区分局(执法大队)、米东区分局(执法大队)和克拉玛依区分局(执法大队)依次汇报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在创建过程中,自治区执法局充分把握职能、职责和执法事项“三个结合”,突出执法公示、执法记录和法制审核“三个全面”,依托专家库、大练兵和实战基地“三个载体”,提升信息化、标准化和科技化“三化效能”,推动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乌鲁木齐市坚持党建引领,靶向发力,打造规范化办案区、数字化办公区、人性化保障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制度机制,强化执法装备保障,推动环境执法和机构规范化建设质效双提升。克拉玛市提出机构创建与党建工作、机构创建与“争树有感”活动、机构创建与执法大练兵、机构创建与队伍建设“四个深度融合”工作思路,围绕政治强、队伍优、装备精、制度全,多举措深入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通过现场询问、查阅档案和成果展示,最终6家单位均通过验收,成为全区首批通过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的示范单位。

  

  叶尔肯书记对6家示范单位一年以来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表示肯定,对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同时强调当前规范化建设工作仍然存在突出短板,各地务必要以更高的认识站位、更实的工作举措,系统性、创造性地抓好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目标全面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示范单位要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高标准,再提升各项能力指标,切实发挥带头引领作用。二是加强成果运用。示范单位要总结创建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困难问题、体会认识,形成具有操作性强、可复制的典型经验。三是提升创建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完善创建验收工作流程、验收要点和重点评价指标,定期对示范单位长效性机制落实情况、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全区执法机构观摩交流,力争到2025年年底,我区建成一批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数字化、保障体系化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为建设美丽新疆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执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jczdzhxx/202212/210a2c06237b40478ebb20d1e50d76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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