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市长万正峰主持召开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时间:2022-08-28 07:36:02   来源:  作者:  点击:
8月19日,濮阳市市长万正峰主持召开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压实责任、凝聚合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向纵深推进。濮阳市副市长陈晓华作具体工作部署。
会上,相关县(区)签订了水生态环境补偿协议。根据协议,原则上以县(区)交界处现有考核断面作为横向生态补偿基准断面。水质基本补偿标准为:若补偿断面水质月均值类别达到补偿基准,上下游互不补偿;若补偿断面水质优于补偿基准一个水质类别,下游县(区)补偿上游县(区);若补偿断面水质劣于补偿基准一个水质类别,上游县(区)补偿下游县(区)。水质基本补偿标准由上下游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关键污染因子浓度变化补偿标准为:断面关键污染因子浓度与上月相比,每下降1个百分点,下游补偿上游20万元;每上升1个百分点,上游补偿下游20万元。
万正峰指出,相关县(区)签订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协议,标志着濮阳市责任明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各级各部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迅速行动,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万正峰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当前,濮阳市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空气质量形势不容乐观,污染防治压力巨大。要保持攻坚的韧劲和定力,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工作。二要狠抓水污染防治。要抓好当前治标,加大截污力度,强化汛期、非汛期排污监管,协调用好生态补水;着眼长远治本,分期分批根治雨污管网不分问题,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达标排放;强化工作机制,成立水污染防治临时指挥小组,统筹推动濮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三要发挥协议效用。要全面开展水生态补偿协议宣传工作,让群众关心关注、参与支持水污染防治;严格实行月结算、季考核机制,及时兑现奖惩,发挥鞭策激励作用;根据协议执行情况,适时评估、修订协议、提高扣缴资金标准,坚持“谁污染谁买单”“谁污染谁负责”,倒逼水污染防治机制、标准、措施逐步加严。四要开展大气攻坚。要加快省环委办通报问题整改,推进夏季臭氧攻坚,谋划秋冬防工作,持续改善濮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五要强化责任落实。要压实领导责任、执法责任、督察责任,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坚决予以问责,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持续改善濮阳市生态环境质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2/08-22/2565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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