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海化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巢湖海化水洗飞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时间:2022-04-09 19:31:22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巢湖海化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巢湖海化水洗飞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76(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1-62376172
地 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巢湖海化水洗飞灰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巢湖海化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巢湖市银屏镇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利用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2#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协同处置周边区域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设计年处置能力为1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150吨/日飞灰水洗预处理线、原料飞灰仓、成品(脱氯)飞灰仓、碱液储罐、盐酸储罐、成品盐仓库等设施,配套建设废气治理、废水治理、事故水池等环保设施,同时对现有1#、2#水泥窑尾烟室、除尘设施等进行改造,其它依托原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地表水环境:飞灰水洗废水采用“滤液调节 重金属沉淀 石膏沉淀 高效沉淀 多级膜系统 MVR蒸发结晶”处理,MVR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回用到三级水洗工序;氯化氢吸收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及车间车辆冲洗废水回用于飞灰水洗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飞灰水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及氨吸收废水依托厂区固废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海螺水泥余热发电冷却塔补充水,不外排。
2.大气环境:原料及成品飞灰仓、飞灰烘干工段废气采用脉冲单机除尘器处理,飞灰吨袋拆袋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水洗过程中氨气采用“二级水吸收”工艺处理;盐酸储罐小呼吸废气采用“一级水吸收 一级碱吸收”工艺处理。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脱氯飞灰与重金属污泥经烘干后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原料飞灰仓粉尘返回飞灰水洗工序,成品飞灰仓粉尘入水泥窑协同处置。结晶盐(钠盐和钾盐)在满足中国水泥协会团体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预处理产品水洗氯化物》(T/CCAS 010-2019)下,作为副产品外售。水洗废水处理产生的石膏(硫酸钙)在满足《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GB/T21371-2019)标准要求下,作为副产用于巢湖水泥厂水泥生产。废滤袋、废机油及实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环境: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定期监测,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控和应急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6.环境风险:新建一座270立方米的事故池,一座15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了网络、报纸、张贴布告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有关部门的意见: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核定了主要污染物总量。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public/21691/120902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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