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6宁洛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时间:2022-04-09 18:52:37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G36宁洛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775371(传真)
监督电话:0551-62376172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G36宁洛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滁州市明光市、凤阳县,蚌埠市五河县、淮上区
建设单位: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G36宁洛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进行改扩建,路线全长80.9公里,采用既有两侧加宽为主、局部单侧加宽的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方案,全线由现状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改扩建为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整体路基宽42米,单侧分离新建部分路基宽度20.75米,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新建服务区1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声环境: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防治措施为:加强施工管理,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控制车速、鸣笛,减少对运输公路两侧居民夜间休息的影响;施工期定期监测噪声,设置移动围挡。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车辆行驶。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共59处,对预测超标的47处敏感点设置总长为31.94公里的声屏障,11处敏感点的134户居民釆取隔声窗措施。运营期建设单位对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增补、完善保护措施,避免噪声污染扰民;两侧规划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应结合达标距离进行合理的退距。
2. 水环境: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施工场地生产废水、桥梁施工废水,以及桥梁施工对水体扰动。防治措施为,1#、3#施工场地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2#、4#和5#施工场地处理达标后外排;桥梁施工采用围堰方式,施工中减少水体扰动,钻孔废弃泥渣收集至指定地点堆积,不排入水体;施工场地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对机械维修、物料堆存场地进行分区防渗。
运营期大溪河服务区、洪集服务区、大溪河收费站、凤阳收费站、明光东收费站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明光西收费站、大庆路收费站、蚌埠北收费站(含管理中心)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后优先回用于厂区绿化,雨季多余部分外排自然沟渠。
3. 生态环境:经比选论证后,工程不可避免穿越3处生态保护红线、淮河中游湿地洪水调蓄重要区、安徽明光女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池河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项目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5处、临时料堆场58处、取土场16处和临时堆土场9处,施工便道140.96公里,临时用地约292.64公顷。防治措施为,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敏感区内设立取弃土场、施工营地、拌合站、施工便道等;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增强动植物保护意识,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在枯水期和非产卵期进行桥梁施工,严格保护好现有鱼类资源,避免5-7月施工时进行打桩等高噪声作业,减少对动物惊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严格落实水土保护措施和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控要求。
4.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沥青拌和、摊铺烟气和机械尾气。防治措施为,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规范建设运行拌合站;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超标施工机械。
运营期加强公路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各辅助设施厨房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做好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管理和维护。
5.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危废等。防治措施为,建筑垃圾妥善收集堆放,及时处置清运;废弃渣土(表土)暂存,回用于沿线绿化、临时用地恢复;生活垃圾集后外运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施工场地内设置危废暂存设施,规范收集处置危险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废油泥等危险废物。防治措施为,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及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6. 环境风险影响。本项目风险主要是池河大桥、淮河特大桥、板桥河桥、大溪河桥等路段发生运输危险品的泄露事故,以及大溪河服务区和洪集服务区加油站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防控措施为,对池河、淮河、大溪河和板桥河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隔油沉淀池,对服务区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源头预防、分区防渗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有关部门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洛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意见》《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36宁洛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1〕446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宁洛国家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自然资委皖预审〔2021〕26号)、《明光市女山湖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关于宁洛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工程穿越安徽明光女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复函》(女管字〔2021〕号)、安徽省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林审准〔2021〕94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宁洛国家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工程对池河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评审会专家意见等,以上意见原则同意工程建设。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public/21691/120906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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