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来安县人民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时间:2022-03-15 19:43:50   来源:  作者:  点击:
皖环函〔2022〕290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来安县人民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来安县人民医院:
《来安县人民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报告表》结论,参考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环评估函〔2022〕33号)和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建设项目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来阳路11号来安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来安县人民医院拟在新院区住院楼负一层建设直线加速器机房,购置并安装1台CT-直线加速器系统(直线加速器:X射线能量6MV,含有FFF模式;CT: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420mA;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开展肿瘤放射治疗。
该项目符合辐射实践正当性原则,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辐射防护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公众和辐射工作人员的环境影响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我厅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期间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各辐射工作场所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建设,并按照《报告表》辐射工作场所各用房屏蔽设计的核算结果优化辐射防护设计,确保建筑安全以及工作场所周边辐射防护效果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因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三)本项目应至少配备1台X-γ剂量率仪、3台个人剂量报警仪等监测设备,按监测方案对核技术应用场所及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日常监测,做好记录分析工作。
(四)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正确设置门机联锁装置、紧急停机开关、紧急开门按钮、固定式剂量率报警仪、声光报警装置和工作状态指示灯等辐射安全设施。
三、加强辐射安全管理,根据新增项目修订完善辐射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定期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加强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管理,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考核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辐射从业人员个人剂量检测、体检等管理制度和辐射防护年报制度。
四、该项目使用前向我厅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及时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本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public/21691/120868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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