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汇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时间:2022-03-15 19:39:28   来源:  作者:  点击:
津环固转〔2022〕26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汇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贵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询北京汇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危险废物转移意见的函》(京生态2021-198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汇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500吨废滤芯(900-041-49)、350吨废包装物容器(金属)(900-041-49)、350吨废包装物容器(塑料)(900-041-49)转移至天津华庆百胜能源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按照贵局要求,现将宝坻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反馈如下: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米川;联系电话:022-29222044
2022年2月22日
(联系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 袁海晨
联系电话:022-8767153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原文链接:http://sthj.tj.gov.cn/YWGZ7406/HJGL7886/GTFWGL6110/202203/t20220308_5823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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