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景区舆情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景区监管 > 正文

云环通〔2019〕108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2-26 01:52:58   来源:  作者:   点击: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云南省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统计结果,你辖区内存在污染源超标排放的情况(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各相关州(市)。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大超标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完成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相关企业整改完成后,对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开展复测,并于2019年8月25日前将处理情况及复测结果上报省厅。

  附件:云南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情况(2019年第二期)超标企业明细表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云南省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统计结果,你辖区内存在污染源超标排放的情况(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各相关州(市)。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大超标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完成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相关企业整改完成后,对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开展复测,并于2019年8月25日前将处理情况及复测结果上报省厅。

  附件:云南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情况(2019年第二期)超标企业明细表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hjjc1/jcgl/201912/t20191213_1938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环保项目简介| 免责声明|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景区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景区舆情网 jingquyq.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99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