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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合并换发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时间:2022-02-25 23:59:46   来源:  作者:   点击: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核查意见,我厅对你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合并换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1—HW06,HW08,HW09,HW11—HW14,HW16—HW32,HW34—HW40,HW45—HW50等42大类、共447小类(详见附件);经营规模合计为132780吨/年,其中收集、贮存废含汞荧光灯管(900-023-29)10吨/年,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900-052-31)500吨/年,焚烧62370吨/年(含医疗废物3300吨/年),物化处理9900吨/年,填埋60000吨/年;经营设施地址为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

  二、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要按相关要求做好入场特性分析、配伍分析,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并严格落实贮存时限要求,加强对处置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检修,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台账记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经营设施及污染防治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附件: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废物类别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21日

  附件: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废物类别表.PDF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public/21691/120829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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