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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时间:2022-02-25 23:05:14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775371(传真)

  监督电话:0551-62376172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上县,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寿县、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合肥市长丰县,宿州市埇桥区、灵璧县

  建设单位:淮南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颍上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长丰县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管理局、宿州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环评单位: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治理范围主要包括南润段、董峰湖、瓦埠湖、老汪湖4处一般行蓄洪区;建设任务为重建水闸2座,加固堤防111.2公里,疏浚、开挖撇洪沟、排涝干沟12.92公里,接长加固排涝站涵47座,新建排涝站60座、涵闸工程269座,并建设通信预警系统;工程按20—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和10年一遇排涝标准建设,不退堤或改线,泵站、排涝涵、现有排涝沟及撇洪沟疏浚需导流施工,其他工程旱地施工,混凝土外购商砼。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含基坑排水、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生活废水。基坑经常性排水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或排放;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工区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在枯水期施工,围堰构筑及拆除避开雨期择机进行,减少对地表水体扰动;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附近施工需优化工艺及布置,加强施工管理,不得对水体造成污染。

  2. 生态环境:工程占地、涉水施工导致区域生境类型发生变化,造成生物量损失,施工废水、废气、扰动及噪声使周围生态环境短期内变化而影响动物生境质量,对陆生、水生生态系统产生短暂影响,在工程干扰源消失后,通过实施生态补偿恢复措施可以恢复。防治措施为,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用地,优化施工场地、营地、便道等大临工程布局;优化施工时序,涉水工程围堰施工确定为11月至翌年3月,避让鱼类繁殖期,杜绝超挖、乱挖等不规范施工方式;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水土保持管理要求,施工结束后及时生态恢复。

  3. 大气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主要来源是土石方开挖、物料堆放及交通运输等。防治措施为,落实《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超标排放施工机械;按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4. 声环境:本项目施工机械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防治措施为: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对车辆进行限速、禁鸣管理,减少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生产区及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应尽可能远离声敏感保护目标;根据需要在距离村庄较近一侧施工边界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泵站采取泵机基础减震、安装隔声窗、封闭门窗等降噪措施。

  5. 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建筑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就近运往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各工区综合加工厂内设置危废间,危废采用贮存桶贮存,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6. 环境风险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为施工机械车辆溢油、施工期污废水直接外排。防治措施为,加强施工油料运输、装卸和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储备环境污染应急物资,做好同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衔接。运营期道路进出口设限高限宽设施,严禁罐车、货车等大中型车辆及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有关部门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意见》《安徽省水利厅关于报送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皖水规计函〔2020〕286号),原则同意工程建设。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public/21691/120820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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