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生产销售环节环保一致性监督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02-25 22:28:14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市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2016〕3号)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文件要求,我厅将于2020年6月至8月组织开展省内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生产销售环节环保一致性监督检查(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太原市、大同市、晋中市、长治市、运城市于6月20日前报送本辖区内生产企业信息公开负责人相关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请各市摸排统计本市辖区内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销售环节车(机)型信息(统计表格见附件2、附件3),于6月28日前报至省厅。
联 系 人:王天翔、王乾
联系电话:0351-6371034
联系邮箱:sxhbjzc@163.com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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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thjt.shanxi.gov.cn/zwgk/wrfz/jdcwrfzgl/202111/t20211114_32066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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