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示范建设(229)|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
时间:2022-02-25 20:02:50   来源:  作者:  点击:
编者按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评选工作,并于2021年10月14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生态文明论坛上对评选出的10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4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命名授牌,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自2021年11月起,我们将原有“绿色发展示范案例”栏目更名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栏目,继续对示范创建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鲜活案例和典型经验予以展示推广。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
2021年,荔浦市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荔水青山观鸟台
近年来,荔浦以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把舵定向,“生态责任”层层压实。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为基准,实施“党政同抓、上下齐抓”的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
固本强基,“生态经济”提质增效。依托“生态”提升农业,推动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生态”转型工业,坚持增量投入和存量调整并举。充分挖掘旅游资源,围绕“生态”升级旅游业。
夯基垒石,“生态设施”日臻完善。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近5年来,累积投入2.4亿元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休闲运动
综合施策,“生态屏障”坚实稳固。荔江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验收。河长制工作全面铺开。森林覆盖率达70.89%。空气质量连续多年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区污水处理达一级A标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和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
凝聚共识,“生态文化”知行合一。全市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教育培训比例达到100%。全市学生环保教育普及率达100%。成功创建3所国际生态学校,2所绿色学校。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gz/zrstbh/stwmsfcj/202202/t20220220_9694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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