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长斯琴实地调研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时间:2021-08-25 04:21:31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8月12日至13日,阿拉善行署副盟长斯琴深入阿左旗北部文物遗址遗迹、旅游景区、微波站等,开展实地调研工作。盟行署副秘书长曾令光、盟文旅广电局局长孙建军及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斯琴一行先后到乌力吉、敖伦布拉格、罕乌拉等地区,对岩画、乌兰布拉格障址、乌希日格城址等保护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调研过程中,斯琴听取了文物保护管理、野外文物防汛减灾、隐患排查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指出,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基因和民族精神特质的重要标识,有助于增进文化认同、增强文化自信,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阿拉善盟文化底蕴深厚,民族文化特色鲜明,进一步加强我盟文物保护和合理适度利用,对于加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激励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和繁荣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斯琴强调,“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盟文物事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的关键时期,一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贯彻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推进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二要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和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强化文物安全监管执法,不断加强风险防范能力,全面长效保障文物安全。三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积极主动与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风险研判、文物安全防范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要加强对文物工作的系统性保护。统筹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本体与周边保护、单点与集群保护,既应保尽保、又突出重点,坚持修旧如旧,最大限度保存文物的真实历史风貌。五要加强文物安全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结合重要节庆活动,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保护工作。
下一步,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坚持系统保护观念,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利用,推进我盟文物工作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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