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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强力推进“两个健康”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8-10 02:51:21   来源:  作者:   点击:

  

  

  8月7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走访昆明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生工生物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昆明小松制版印刷有限公司等5家港资、台资企业,问计问需促发展,努力为外资企业提供产业政策、环境安全、环境管理等各类环境问题咨询和对接协调,做好服务指导。

  

  帮扶组一行深入了解5家企业目前生产经营、环保工作情况及面临的困难,解答环保方面有关问题,介绍《关于促进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关于优化环评审批 促进经济发展九条保障措施》等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举措,宣传贯彻《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督促企业有效落实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等各项措施,推动企业更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024年以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以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为重点,按照“简化一批、创新一批、优化一批”的原则,突出“两个健康”,打造环评审批“昆明样本”,推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全力护航昆明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三简”措施 优化环保领域营商环境

  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编制流程、评估流程。对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省级及国家级产业园区,符合规划环评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可共享规划环评报告中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资料,免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的公开程序、张贴公告方式及公开期限减半;对部分需编制报告表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项目6大类、12小类,免予开展环评文件的技术评估(涉及环境敏感区除外),直接开展审查审批。

  探索“三创”模式 助推重大项目落地开工

  在全省首创扩大打捆审批范围、入河排污口和环评文件“合一审批”、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联办”。将各产业园区、县(市、区)同一类型的6类编制报告表项目实施环评打捆审批,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对需要同时办理入河排污口和环评两个审批事项的同一个项目,实行同步受理、同步开展审查、同步出具审批意见;对7大类、16小类行业,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涉及环评及排污许可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可按提交一套材料、同步审批将两个事项一次性办结。

  落实“三优”制度 强化环评审批服务保障

  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和环评单位日常监管。对需取得大气、重金属总量管理的企业,明确了建设项目纳入备案管控的具体情形,细化了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具体标准,完善了总量备案的管控措施及要求;建立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四张清单”,对全省“重中之重”、全市重大项目、季度新开工项目,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清单管理、全程帮扶,及时化解产业园区项目环评及落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环评机构监督管理,规范环评第三方机构从业行为,每年随机对全市环评编制单位开展检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均以“点球”方式发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核实整改,进一步引导规范环评市场。

  截至目前,现场服务企业100余次,提供专家咨询服务40余次,提出建议96条,解决问题42个,全系统完成环评文件审批316个,审批到位率100%。

  下一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立足职责、改革创新,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及时解决反映问题,精准回应关切诉求,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扎实做好帮扶指导,鼓励台资、港资企业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台资、港资企业参与污染防治科技试点示范,坚决落实台资、港资企业“同标准受理”和“无差别审批”措施,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民营企业在绿色低碳转型上迈出更大步伐。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xxywzsdt/202408/t20240808_239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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