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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时间:2024-03-30 07:12:32   来源:  作者:   点击:

  3月26日上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第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毅新主持,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二级巡视员翟立哲领学《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组成员、副局长秦立华围绕学习内容交流发言。

  钱毅新强调,开展“项目深化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暨2024年“项目深化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市生态环境局作为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门,有必要进行《条例》的集中学习,提升全系统服务“项目深化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识。

  一是要学懂学深学透。《条例》共69条,涉及打造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宜居环境等方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遵循,各处室单位务必要拿出时间,仔细研读,确保学懂、学深、学透。

  二是要强化工作结合。《条例》涉及生态环境的内容很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已作为宜居环境一条写入《条例》,各处室单位要结合服务“项目深化年”,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整体水平。

  三是要提升宣传力度。要结合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深入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广大群众关切的问题,积极采取更接地气、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

  局党组成员和其他厅管干部、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03/t20240327_4715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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