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三举措推进排污许可发证“发管并重”
时间:2024-03-16 12:08:56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规范企业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后管理工作,督促排污单位认真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责任,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多措并举,拓展帮扶方法,不断完善服务、提升效能,持续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确保排污许可制度落地落实。
一是拓宽政务服务“广度”。安排专人负责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核发系统,从发证期限、管理类别、行业类型等方面核对辖区内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利用微信群给企业发送温馨提示告知函,一次性告知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注销所需申报材料,提醒排污单位依法履行排污主体责任,全面认真开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证后环境管理工作,加强与申报企业沟通交流,提高服务效能。截至目前,排污许可发证26家、变更71家、重新申请39家、申请延续27家、注销7家。
二是提升诉求响应“速度”。针对企业日常管理中反馈和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第一时间组织专人对接,现场对企业开展帮扶服务,指导完善排污许可证申领相关内容,及时解答企业在自行监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帮助企业立行立改,并对排污单位的日常管理提出相应意见建议,指导企业逐步优化证后管理,推进排污许可工作更加规范。执法人员主动靠前服务一大步,企业规范排污措施落实更有力。2023年以来,聘用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辖区内持证单位开展现场帮扶指导57家次,及时发现排污许可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完成了问题整改。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日常监管中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排污许可专项执法等工作相结合,依据各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相关标准、监测指南等,全面核查各排污单位的填报资料,检查自行监测报告及年度监测方案、执行报告和管理台账等档案资料规范情况等,要求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及时查漏补缺,立行立改,以此提升企业的守法自觉性,加强对企业守法的引导与监督。截至目前,已对全区220家企业完成了一轮排污许可专项检查。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03/t20240312_4711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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