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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一单”!宣城市排污权交易落地

时间:2024-03-09 06:53:41   来源:  作者:   点击:

  2月29日下午,宣城市排污权交易“第一单”正式签约,安徽虹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成交方式,成功购买宣城市锦宏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富余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期限5年,成交总金额20760元。这也是安徽省全域推进排污权交易后的“第一单”。

  《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今年1月1日实施。根据《办法》规定,“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区域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排污单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对其拥有的排污权进行出(转)让、受让、租赁、抵押等交易流转的行为”。

  该排污权交易成功,对宣城市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排污权有偿使用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为全省排污权交易从区域向全域发展奠定了基础,起到了示范和先导作用。据了解,排污单位通过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减少产能、转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方式富余的排污权均可进行转让、租赁交易。对因生产波动或污染治理设施不稳定导致排污总量超出允许排放量的,在确保排放浓度达标且提前申请的情况下,允许短期租赁排污权,租赁期限不超过1年。同时,探索包括排污权抵押等在内的绿色信贷模式,通过拓宽融资方式等形式盘活企业排污权无形资产。需要提醒的是,制度规定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排污单位,不免除其环境保护的其他法定义务。

  会上,宣城市委编办宣读了《关于设立宣城市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中心的批复》,宣城市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中心顺利完成揭牌,标志着该市正式成立了市级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排污权交易管理、收储、出让及相关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2176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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