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三招!跑出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双向奔赴”
时间:2024-02-20 03:27:34   来源:  作者:  点击: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锤炼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以细化三项执法服务措施助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正面清单 激发企业守法积极性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实施“一个正面清单”执法监管模式,一方面鼓励企业自觉守法,另一方面持续加强监督执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当企业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能够主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或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未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2024年1月,伊春市生态环境局依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将1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尤其加大了对山特产品开发企业、农副食品加工企业扶持力度。柔性执法 彰显执法温情
“谁执法、谁普法。”伊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 2023年出动执法人员246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70余本。通过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轻罚免罚,引导企业及时消除环境影响,排除环境风险隐患。同时,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案并处”实施意见(试行)》,征集筛选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0起,签署赔偿协议10份,2023年实现轻微违法轻罚免罚6件。贴心服务 助力企业发展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助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20条措施,对市重点项目主动介入,超前服务,面对面、手把手为企业提供环评保障服务170余次,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技术审核单位114家、年度执行报告191份,成立4个包联企业工作组,收集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0个。帮扶建龙西林钢铁有限公司争取环保补贴资金2689万元,并获得伊春北方水泥有限公司锦山分公司和林都热电厂分别送来的感谢信。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考核中,伊春市“提升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指标总排名居全省前列,展现优化营商环境显著成效。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8/202402/c00_317087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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