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景区舆情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景区交通 > 正文

微山综合施策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见实效

时间:2023-12-17 14:00:22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年来,微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作为加快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以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政治任务为目标,综合施策,协同推进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办理了以南四湖流域涉高盐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为代表的一系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严格体现了生态环境赔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破解了“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困局,为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出了积极探索。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案件办理。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助推了《微山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实施方案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相关主体,健全了规章制度及管理体系。成立了微山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纳入县生态环境委员会框架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近期,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参与办理的“山东省南四湖流域全盐量硫酸盐超标排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入选十大案例之首。我县共启动3家南四湖流域涉高盐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在办理时早谋划、早着手,积极向市局、县政府汇报,在得市县两级的共同支持后,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湖流域涉高盐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导小组,明确法规科为具体承办科室,从制度上保障了案件的顺利办理。采取充分释法明理、坚持法理情融合等方式,引导赔偿义务人积极主动承担赔偿责任,与赔偿人进行多轮磋商,在充分了解企业诉求的基础上,与2家煤矿企业达成一致,在2022年底完成磋商协议签订,并缴纳赔偿金共计649.97万完。2023年11月,在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下完成了与另一家涉盐煤矿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签订。

  二是全方位进行线索筛查,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不断加强案件线索收集,探索完善工作程序,压实赔偿修复责任。重点通过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案件;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涉嫌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案件;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国家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发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日常监管、执法巡查、各项资源与环境专项行动发现的案件;信访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涉及的案件;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等渠道定期筛查发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已启动3家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均已完成,赔偿额17.53万元。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索赔。与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7部门共同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实施办法》,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形成更强生态治理法治合力。南四湖流域涉高盐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来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发现线索的移交,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的良好体现。为加大该案办理力度,扩大案件的示范效应,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在线索排查、案件调查等阶段紧密合作,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四是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引导。举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培训会,大家面对面交流,正视存在问题、剖析症结根源,分享办案经验,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法治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打下坚定的基础。结合“送法入企”“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等活动,强化宣传攻势,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制度、典型案例、工作成效等宣传,引导企业主动履行修复主体责任。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同时,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强化企业“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责任意识,促使企业主动守法担责,助推案件办结。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312/t20231214_45872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环保项目简介| 免责声明|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景区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景区舆情网 jingquyq.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99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