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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揭牌成立

时间:2023-08-27 09:17:32   来源:  作者:   点击: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环境损害纠纷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提供关键技术支持。在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揭牌仪式在乌鲁木齐举行,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马红军为新疆环科院司法鉴定中心揭牌,这标志着自治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取得新突破,也填补了我区高资质高水平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空白。

  作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新疆环科院”)是自治区唯一从事环境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的科研机构,也是国家环境保护准噶尔荒漠生态环境野外观测站、自治区级环境污染监控与风险预警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级清洁生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承担国家、自治区诸多科研项目和课题,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实验仪器、技术装备,大部分申请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专业人员都具有高级职称。

  今年7月底,自治区司法厅会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部门,从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和自治区地方库中选择优秀专家,依法依规对新疆环科院的技术条件、技术能力、仪器设备、办公场所和专业人员等开展综合评审和考核。经严格评审和考核,新疆环科院顺利通过并成为新疆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其正式在册登记专业鉴定人员19名,鉴定业务涵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5个领域18个分领域及项目。

  同日,新疆林业科学院司法鉴定所也举行揭牌仪式,至此我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已成立两家。目前,自治区司法厅已对符合法定执业条件的2家机构和35名专业人员予以核准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6年新疆环科院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这类机构目前全国共42家,新疆环科院是其中之一,也是新疆唯一的一家推荐机构。近些年,新疆环科院积极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强技术服务支撑,已为多个地(州、市)相关单位提供了技术服务支撑。推荐机构成立以来,完成了10余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涉及的类别主要有污染行为造成大气、土壤与地下水、地表水等污染环境损害,生态破坏行为造成草原、森林、荒漠等生态系统损害及生态服务价值损害。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bkxzhxx/202308/0cf6aa6546ce4d3b9fb50e08a56929f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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